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0

170.刚才与我交谈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2712

2712.“他住在巴

2712.“他住在巴兰的旷野”表示属灵人在良善方面的生命。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论及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也就是属灵人的良善。该良善的性质被描述为“他住在巴兰的旷野”(稍后论述)。“住”论及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城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城表示真理,它们不会有任何居民,居民表示良善(2268, 2450, 2451节);因为真理居住着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无人居住的城。如西番雅书:
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废,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荒凉,以致无人居住。(西番雅书3:6)
耶利米书:
耶和华引导我们经过旷野,那里无人经过,也无人居住;他们使他的地变成荒场;他的城邑也都焚烧,无人居住。(耶利米书2:6, 15)
同一先知书:
各城都被撇下,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29)
又:
在这荒凉无人无居民无牲畜的耶路撒冷的街上。(耶利米书33:10)
“街”表示真理(2336节);“无人”表示无属天良善;“无居民”表示无属灵良善;“无牲畜”表示无属世良善。又:
摩押的城必荒凉,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8:9)
在先知书,每句话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此,当经上说“城”荒凉时,也会补充说“无人住在其中”,因为城表示真理,居民表示良善。否则,经上已经说城荒凉了,又说没有居民,将是多余的。同样,有些词始终表示属天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始终表示属灵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则始终表示真理的事物。如以赛亚书:
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他们要住在荒凉的城邑。(以赛亚书54:3)
此处“得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住”论及属灵良善。同一先知书:
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住”,同时“得以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而“住”论及属灵良善。以赛亚书:
对耶路撒冷说,你必有人居住;对犹大的城邑说,你必被建造。(以赛亚书44:26)
此处“住”或“有人居住”论及属灵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的良善。圣言所用的词语论及它们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到了这种程度:仅仅知道这些词的用法,人就能意识到大体上论述的是什么主题。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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